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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限制民办幼儿园收益结余 举办者如何选择?

2019年07月27日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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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近日发布学前教育文件,提出非营利性民办普惠园的结余应低于办园成本的5%,营利性民办园收益比例不超过办园成本的15%,民办园的盈利空间逐渐收窄

  【财新网】(记者 赵宁)在各省份关于3-6岁儿童学前教育地方性法规和政策的制定中,继普惠性民办园收费陆续受限后,对于民办园幼儿园收益结余的限定政策也开始出现。(参见“学前教育地方立法加速推进 关键问题表述不一”)

  江苏省近日发布《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无论幼儿园属于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都规定了上述收益结余的限制。《意见》明确,非营利性民办普惠园的结余应低于办园成本的5%,营利性民办园收益比例则不超过办园成本的15%。

责任编辑:任波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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