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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侵权公告(第34号):新浪财经屡次侵权情节恶劣

2016年10月20日 08:26
T中

  我司下属的财新网(www.caixin.com )于2016年10月19日发布独家报道“独家|华创、东兴、华安顶风作案 新三板违规开户被罚”,新浪财经未标注来源出处而转载、引用该文章,构成侵权。新浪财经曾一日内多次抄袭财新网文章,将多篇文章非法转载至其网站,情节极为恶劣。财新网也曾发布反侵权公告予以揭露,但其侵权行为并未收敛。新浪财经已多次违反相关政策法律规定,任意使用我司享有完全著作权的新闻作品或隐匿来源而传播我司独家来源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章:

  1、 财新文章:独家|华创、东兴、华安顶风作案 新三板违规开户被罚

  新浪链接:

  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thirdmarket/2016-10-19/doc-ifxwvpar8425680.shtml

  2、 财新文章:行贿大连市委原常委金程 一批知名企业涉案

  新浪链接:

  http://finance.sina.cn/chanjing/gsxw/2016-09-28/detail-ifxwevmf2468275.d.html?from=wap

  3、 财新文章:独家|证监会内审部“开张”

  新浪链接:

  http://finance.sina.cn/stock/ywgg/2016-07-30/detail-ifxunzmt1869571.d.html?from=wap

  我司网站已明示“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为已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我司现发布本反侵权公告(第34号),对上述侵权行为予以强烈谴责,并将上述情形计入我司反侵权档案,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公告。

  财新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部

  2016年10月20日


版面编辑:李丽莎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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