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财新传媒声明

2015年03月30日 11:57
T中

  近期,针对财新传媒的正常新闻报道,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郭文贵,通过媒体和互联网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贬损财新传媒职业公信力,侮辱财新传媒总编辑胡舒立女士的人格,败坏其名誉,手段及影响均极其恶劣。

  根据现行《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以及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郭文贵的行为不仅侵犯了财新传媒正当民事权益,并已涉嫌构成诽谤罪。

  有鉴于此,财新传媒已采取相关措施,固定造谣者与传谣者涉嫌犯罪的相关证据,并向警方报案,将依法追究造谣、传谣者的法律责任。

  财新传媒有限公司法律部

  2015年3月30日


版面编辑:郭艳涛

阅读英文报道

Caixin Pledges to Defend Hu Shuli's Reputation

2015年03月31日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最新财新周刊|旅游业寻找供需新平衡

越南公安部长苏林将上位越南国家主席 反腐运动操刀者走向政坛前列

广州自来水涨价风波未平 中山公用称将积极推动水价调整

高合汽车找到投资方 正在研究工厂复产

【周末深阅读】旅游业寻找新平衡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