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以色列《国土报》3日报道,以色列决定冻结向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移交以方代巴方所征收的5亿新谢克尔(约1.28亿美元)税款。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以政府官员3日晚向新华社记者证实了这一报道。报道说,以色列是在1日做出暂停向巴方移交代收税款决定的,这是对巴方向联合国递交加入包括《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在内的多个国际公约和条约申请的报复性措施。这笔2014年12月份以方代替巴方所征收的税款原定于2日移交给巴方,但在巴方1日递交加入国际公约和条约申请后,以方决定扣留这笔税款。
暂停向巴方移交代收税款是以色列经常对巴方使用的“惩罚”措施,在2012年联合国批准给予巴勒斯坦观察员国地位以及2013年巴联合政府成立后,以色列都曾暂停向巴方移交代收税款。
根据以巴双方1994年签订的《巴黎经济议定书》,以色列负责对运往巴区的物品征收关税并对在以色列工作的巴勒斯坦人征收个人所得税,并将税款定期移交给巴民族权力机构。
2014年12月30日,巴勒斯坦在联合国安理会推动的一份要求结束以色列占领的决议草案未获通过。31日晚,巴方领导人决定立即启动加入国际公约和条约的程序。一旦巴勒斯坦加入设在荷兰海牙的国际刑事法院,将有可能以战争罪起诉以色列的政治和军事领导人。对此,以总理内塔尼亚胡31日晚称,“害怕国际刑事法院的应该是巴勒斯坦当局,因为他们与恐怖组织哈马斯建立了联合政府”。(新华社记者 范小林、杨志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