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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教师学术信用档案

2014年09月26日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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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委25日印发《北京市属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暂行)》,明确北京市属高校将建立教师学术信用档案。学术道德将成为教师考评的重要内容,教师“学术不端”可被开除等

  据新华社消息,北京市教委25日印发《北京市属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暂行)》,明确北京市属高校将建立教师学术信用档案。学术道德将成为教师考评的重要内容,教师“学术不端”可被开除等。

  《细则》明确,北京市属高校将逐步建立教师的学术信用档案,将教师学术道德规范的履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高校是学风建设的责任主体。《细则》规定高校主要领导是学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市教委将把学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高校考核指标,并实行问责制度。

  今后,各类“学术不端”行为将进行公开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向当事人公布。

  查实的“学术不端”行为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撤职、调离岗位直至开除等,触犯国家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查实的学生“学术不端”行为,将按有关学位、学籍规定处理。

  今后高校还将把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纳入教师岗位培训范畴和职业培训体系,纳入行政管理人员学习范畴,纳入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教学之中。

  《细则》将从2014年10月12日起施行。(新华社记者  丁静、张漫子)


版面编辑:杨业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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