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中国将埃博拉出血热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

2014年09月05日 17:40
T中
国家卫生计生委5日宣布,已与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将埃博拉出血热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

  据新华社9月5日消息,国家卫生计生委5日宣布,已与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将埃博拉出血热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

  为防控埃博拉疫情,目前全国口岸均已按照质检总局有关通知要求采取登交通工具检疫、人员重点查验、交通工具和货物检疫处理等口岸检疫措施。

  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将埃博拉出血热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后,可在国境口岸采取更严格的措施,其中包括:一是对发现的染疫人,可以采取强制隔离措施。对染疫嫌疑人进行留验。对染疫人死亡的尸体进行强制火化。二是对来自疫情发生地的交通工具、货物、邮件、快件实施严格的检疫和卫生处理;禁止疫情发生地特殊物品和相关动物及其产品入境。三是当疫情进一步发展,对我国构成严重威胁时,可以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第六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九条的规定,指定第一入境口岸,停止国际通航,或封锁有关国境口岸。四是如国内出现疫情并扩散时,应当加强出境检疫措施,包括强制隔离措施。

  国家卫生计生委提示,来自疫区的人员应在当地卫生计生部门指导下,每日做好体温监测等健康监护。一旦出现相关症状,应及时就诊,并主动向医疗卫生机构说明近期旅行史,以便及时得到诊断和治疗。来自疫区的外籍留学生应在学校的集中管理下进行21天的医学观察,如出现发热和其他症状,配合学校和卫生计生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诊断、治疗等,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的,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新华社记者  胡浩)


版面编辑:陈希影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