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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下放教授评审权

2014年03月26日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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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步骤地探索建立分类评价、高校自主评聘、政府宏观管理监督的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

  据新华社3月26日消息,浙江省教育厅26日宣布全面下放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有步骤地探索建立分类评价、高校自主评聘、政府宏观管理监督的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

  浙江省教育厅表示,此举是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积极回应高校长期以来的强烈要求,主动削减行政权力事项、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和用人自主权;同时打破聘任终身制,形成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据了解,纳入此次改革实行自主评聘的范围与对象,包括浙江全省地方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院校、成人高等学校等,对象包括教师和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实验技术、图书资料等岗位工作的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此外,其他辅助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在空缺岗位内由高校向有关评委会择优推荐评审,自主聘任。

  改革之后,高校可结合自身发展需要,自主制订分类评审标准,自主组建评审组织,自主颁发任期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为确保评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各高校需要严格公示制度,接受群众全程监督。同时,浙江省教育厅和省人力社保厅将每年随机抽取若干高校进行复核,对评聘工作中标准把握不严、程序不规范,造成教师投诉较多、争议较大或复核中发现问题严重的高校将给予黄牌警告,并责成学校立即纠正;对违纪违规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截至目前,浙江省教育厅已将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高校教授评审、高校专业设置、高校科研项目评审等“含金量”大的职能通过委托或下放等形式放权给基层教育局或学校。(新华社记者 余靖静)


版面编辑:郭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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