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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发言人敦促日本坚持“无核三原则”

2014年02月17日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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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核三原则”是指“不拥有、不制造、不运进核武器”。这三项原则最早于1967年12月由当时的日本首相佐藤荣作在国会答辩中提出,日本国会1971年通过决议将其规定为日本的国策

   据新华社2月17日消息,针对日本外相有关发生紧急状况时不反对美国将核武器运进日本的言论,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17日表示,希望日本政府继续坚持“无核三原则”。

  华春莹在当日例行记者会上说,坚持“无核三原则”是日本战后走和平发展道路的重要标志之一,对于维护本地区和平与稳定也有重要意义。

  “无核三原则”是指“不拥有、不制造、不运进核武器”。这三项原则最早于1967年12月由当时的日本首相佐藤荣作在国会答辩中提出,日本国会1971年通过决议将其规定为日本的国策。(记者 王慧慧)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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