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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公布87项行政审批“清单”

2014年02月17日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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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87项行政审批事项中,行政许可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80项,主要涉及税务日常管理、涉外税收管理、减免退税管理和税务师事务所管理等行政审批领域

  据新华社2月17日消息,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国家税务总局17日在其官方网站正式公布87项行政审批事项“清单”。

  这87项行政审批事项中,行政许可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80项,主要涉及税务日常管理、涉外税收管理、减免退税管理和税务师事务所管理等行政审批领域。

  税务总局明确要求,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明放暗收等现象。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介绍,从部门特点看,税务部门实行垂直管理,行政审批事项数量相对较多,审批事项既有税务总局的,又有各级税务机关的,目前总局机关实施的只有10多项,大部分已经下放至基层税务机关。

  “很多行政审批事项是基于税收征管需要设定的,大部分不涉及企业生产经营、市场准入等资质审批。对减免、退税审批事项实行按税种单项设定,此次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中,涉及减免、退税审批事项占到全部审批事项的近60%。”政策法规司解释。

  税务总局表示,将向社会各界就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征求意见,进一步梳理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对取消或下放后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加大取消或下放力度。要改革管理方式,向“负面清单”管理方向迈进,“清单”之外的事项由市场主体依法自主决定、由社会自律管理。

  据介绍,此次公开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标志着税务总局在全系统开展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正式启动,下一步将重点开展办税服务提速、诚信纳税公告、规范税收执法、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等行动。(记者 何雨欣)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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