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司下属《新世纪》周刊于2011年12月19日发表了封面文章“张曙光的秘密”(财新网链接http://topics.caixin.cn/zsg/),在引起巨大反响的同时,也遭到多家媒体侵权。
该文发表后,包括人民网、新华网、凤凰网、大洋网、雅虎资讯在内的多家网站,都曾转载此文,并使用了我司特派美国记者章涛拍摄的数张照片,不仅皆未经过我司授权,也未正确标注文章来源。
12月26日,《新快报》再次未经授权转载此文,并引发了第二轮侵权风潮,涉及媒体包括新浪网、光明网、民主与法制网以及中国经营网等。
财新传媒曾于下属《新世纪》周刊、《中国改革》的版权页,及财新网(http://www.caixin.cn/)正式声明,我司保留所有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载或使用。
上述多家媒体的行为,不仅构成了对本司知识产权的侵犯,也反映出部分媒体在核实信息来源方面的失职,与媒体本应持守的“对事实负责”的职业伦理不符,个别网站在转载之时,甚至将作者标注为“张曙光”。
本司对于上述侵权行径与侵权媒体予以谴责,并将上述情形计入本司反侵权档案。希望有关媒体引以为戒,为建立严肃、负责的媒体环境而共同努力。
财新传媒法律部
201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