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郑道)在舆论关注下,9月17日,湖北省纪委对省委第六巡视组在秭归巡视期间的费用问题做出了说明。湖北省纪委调查结论称,秭归县为巡视组开支总额为114451元。其中,住宿费18180元(不含巡视组按出差标准结算的住宿费用)、餐饮生活费57200元、办公用品9900元、外出考察29171元。
同时,上述调查结论指出,秭归县为巡视组购买的8套户外防水运动服和运动鞋,巡视组成员在巡视期间已自付费用。省委第六巡视组未收受秭归县方面的手机、照相机、平板电脑、衬衫、布鞋等物品、礼品。
对于第六巡视组秭归账单一事,湖北省纪委认为,“当地以巡视组名义报销其他费用的行为是错误的,湖北省纪委已责成当地调查处理。第六巡视组在秭归巡视期间存在纪律意识不强、自我要求不严、违反巡视工作规定的问题,湖北将进一步核实,分清责任,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转型期中国,被称为“新闻富国”。近年来,很多民众关注的重大新闻,因各种原因,最后往往石沉大海,杳无音讯。此次,湖北省纪委能在较短时间内做出回应,应当说是值得肯定的。
湖北省纪委发布的初步结论,至少说出了四层意思:其一,秭归县为省委第六巡视组开支了11万多元;其二,巡视组没有收受照相机等礼品、物品;第三,秭归县委办以巡视组名义报销了其他费用;第四,对巡视中存在的问题,将依纪依规处理。
这一初步调查结论,是在意料之中的。因为,秭归县委办此前向财新记者的解释,亦称该县为巡视组的开销费用为11万多元。然而,对湖北省纪委的这个结论,依然存在不少疑问,相关部门还需要说个清楚。
首先,多出来的报销款到底用于何处?秭归县委办公室《关于解决省委第六巡视组进驻秭归工作经费的请示》(下称《请示》)表明,秭归县委办公室要求县财政局报销巡视组在秭归期间的开支共计80.19万元。如今,湖北省纪委确认巡视组的开销是11万多元,这多出来的60多万元报销款,究竟是花在了什么地方?
这《请示》列举的80多万元支出,并不是随意打的白条,而是经财政局核实的真实消费凭证。秭归县委办称,“这包括历年及今年以来县接待上级领导,外来客人以及来秭归开展对口支援所发生的费用;添置办公设备的费用、购买接待酒水的费用。”
只要对公务开销的财务制度稍有了解,就可看出,上述解释是不诚实的。既然湖北省纪委已申明“当地以巡视组名义报销其他费用的行为是错误的”,并“已责成当地调查处理”,那秭归县有关方面应该给公众一个明确的交代。
其二,秭归县委办购买的11万余元礼品哪儿去了?据记者在秭归的调查了解,这物品及礼物,确实已经支出了。湖北省纪委如今称“未收受物品、礼品”,到底是怎么回事?是秭归方面准备了礼物而巡视组没有收,还是收了事发后再退回?这也需要给公众一个交代。
如果巡视组成员没有收受这些礼品,那么这些昂贵的衬衫、布鞋、茶叶等最终是如何处理的?秭归县委办申请报销经费时,已备注的“省巡视组用、并带走”、“省领导购手机”、“端午节慰问1.5万”等到底是什么意思?
第三,退一步说,就算省委巡视组在秭归县花费11余万属实,那么这是什么性质的问题?应如何处理?事实上,即使湖北省纪委的初步调查结论可以接受,省委巡视组在秭归县花费11万元,也明显违反了中央及湖北省关于巡视制度的相关规定。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公务招待一切从简。而湖北省委对巡视工作的相关规定亦明示,“巡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由巡视工作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
同时,湖北省也规定,“巡视期间,被巡视地区、单位应为巡视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显然,这个“必要的工作条件”,并不包括被巡视地方的财政负担。“吃人家嘴软,拿人家手短”,这是平头百姓都懂的道理,作为履行党内监督职能的省委巡视官员,想必不会不明白。
更值得注意的是,湖北省委第六巡视组成员中,本就有湖北省纪委的相关人员。按湖北省纪委初步调查,我们不仅要问,到底是哪些人员“纪律意识不强、自我要求不严、违反巡视工作规定”?
巡视制度,是执政党内一种自上而下的监督制度。同时,近年来中央高层也多次宣称,“要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监督政府”,所谓外部监督是也。秭归高额巡视账单一事,正好为公众衡量上述内外部监督制度及承诺的有效性提供了一个样本。公众正拭目以待。
应该说,在互联网时代,“民众有用时,眼睛就雪亮;没有利用价值时,群众就不明真相”——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作为报道此事的记者,我希望,湖北省委乃至秭归县相关部门,不要视民意为阿斗,遮遮掩掩,尽快澄清天价巡视费有关的所有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