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强拆者几乎没有成本
强拆的持续发生,除了城乡二元土地制度等原因,违法强拆者没有成本或是成本低到可以忽略不计是重要原因。
近十年来,除了湖南嘉禾和江西抚州在发生拆迁惨案后,有关责任人员被免除官职之外,其他地方发生的强拆事件中的相关责任人都没有得到应有的问责,有的还明降暗升。这样一来,在GDP挂帅下,强拆已经成为升官的快车道,如何能控制住?
“黑拆”“偷拆”之类的非法强拆大多数是犯罪行为,但那些犯罪分子却因为当地政府的袒护和执法机关的暧昧而逍遥法外。我在与沈阳市和平区的被征收人交谈中,最让我心惊的是那句话:“王律师,我们委屈啊!买了报警的铜锣,都被警察没收了。挨了黑社会的暴力,报警没有任何用处。”
在执行中减少流血事件,让拆迁纠纷“法庭上见”,以司法手段减少血拆,是“条例”制定本初的一个美好设想。
然而,拆迁纠纷引起的行政案件,全国普遍存在立案难。公安、法院参与拆迁的问题仍然有禁不止。以河北唐山路北区为例,该区最近组织的房屋征收指挥部,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拆迁总指挥,法院副院长与执行局局长担任拆迁指挥部成员和法规组副组长。如此拆迁指挥部,征收活动何来公正廉明?何以依法执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