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花样翻新
理论上,非法强拆应该终止于2011年1月21日“条例”正式实施的这一天。按照“条例”规定,所有强拆均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这尚停留于制度设计,在一些地方,非法强拆正以“偷拆”“黑拆”“以拆违代拆迁”、“城中村”改造、绿化带建设、腾退等招数出笼,官商勾结,绕开新条例的规范而延续着非法强拆,严重危害着社会法治与公民权益。
例如,广州杨箕村“城中村”改造引起被强拆者李洁娥跳楼死亡事件。杨箕村的“城中村”改造是2010年广州市政府纳入重点改造的九个“城中村”之一,2010年5月动迁,7月1日正式开拆,没有政府的关于征收土地和房屋的有关决定,也没有拆迁许可,走的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即杨箕股份合作经济联社收回村民宅基地的曲线拆迁之路。
2011年5月30日,湖南长沙市岳麓区组织数百人未经征收补偿,强拆长沙市星城家具实业有限公司厂房近万平米。经查,强拆该企业仅是为了建设“洋湖医院”。根据“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洋湖垸控制性规划图”,“洋湖医院”规划占地达数平方公里,凡是未按照政府规定条件签订协议的企业或个人,其房屋均被岳麓区以拆违代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的方式拆除。
然而,一年多过去,这个被公告为“国内面积最大的医院”项目子虚乌有,开发流拍,占地达数平方公里的众多企业和农民住宅却被损毁,至今未安置,社会矛盾加剧。
再如沈阳市青年大街的拆迁,这个启动于2006年的“金廊工程”,是一个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政府经营城市的活动。2011年5月后,改头换面以旧城改造的名义,发布“房屋征收公告”,对大街沿途房屋征收。按照“条例”的要求,旧城改造要优先让居民回迁,但土地却只卖给了开发商。